当前位置:首页 >> >> 高校招生政策 >> 正文
高校招生章程先审查后公布
我要打印  IE收藏  放入公文包  我要留言   查看留言 
来源:新疆教育在线 添加人:admin 添加时间:2008-5-14 12:50:53

  济南5月13日讯 13日,省教育厅就我省2008年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宣传工作审查情况进行通报,目前,省教育厅已经对130多所高校的招生章程进行了集中审查,通过审查的章程,已经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网站公布。我省广大考生及家长可对高校的招生宣传行为进行监督,监督电话:0531-81916019。
   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为规范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秩序,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,全面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优化招生环境,省教育厅高教处通过教育部“阳光高考”信息平台,对我省2008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130余所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进行了集中审查。
    省教育厅表示,经审查通过的招生章程已在教育部备案并通过“阳光高考”信息平台(http://gaokao.chsi.com.cn)面向社会公开发布。同时省教育厅也在其网站(http://www.sdpec.edu.cn)开辟专栏登载审查备案的招生章程及相关的文件规定。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各普通高校招生宣传行为进行监督。监督电话:0531-81916019

查看留言
用户留言
 站内搜索
 新闻动态
 热点信息